本报讯(记者刘智宇)武汉淘宝买家“ziyun8001”网购没有收到卖家承诺的赠品,便委托同事帮其维权,“不给我钱,就给你差评”,同事的昏招最终让“ziyun8001”自己中招。被卖家投诉后,淘宝网以涉嫌中差评威胁、讹诈卖家,冻结了他的淘宝账户和支付宝。
上月25日,“ziyun8001”在淘宝网购买了三件男装,卖家口头承诺赠送腰带一条。5月1日,“ziyun8001”收到包裹,却没有腰带。“ziyun8001”自觉上当,便委托办公室一位同事帮他维权。同事与卖家协商之后,卖家提出可以补发腰带,“同事”不依,称:“你不给赠品可以,那就给钱吧。”卖家坚持补发腰带,“同事”态度强硬,表示“不给我钱,就给你差评”。最终,卖家向“ziyun8001”的支付宝账户汇去20元。
“维权”得胜的“ziyun8001”没有高兴太久,第二天,他登录淘宝时收到系统信息,“涉嫌以中差评欺诈威胁卖家,对你的淘宝账户和支付宝暂时冻结”。原来,卖家向淘宝网投诉中心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证明、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同事“不给我钱,就给你差评”的威胁也赫然在列。
“ziyun8001”为此求助淘宝客服, “我们这边证实三件产品是你付款的,卖家口头承诺的赠品,不在成交范围之内,这一块需要您和卖家协商。”淘宝客服在答复中称,“ziyun8001”的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确实构成了中差评威胁和讹诈现金的嫌疑,淘宝网对该淘宝账户、支付宝予以暂时冻结没有问题。最终, “ziyun8001”与卖家取得和解。
网购应注意保存
“电子证据”
专家说法>>>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表示,遇到交易纠纷时,交易双方应通过正规的客服流程进行维权,不能为贪图小利“剑走偏锋”。邱华律师提醒,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邮件、网上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等数据电文都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消费者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应注意对这些“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网购”多少事都付“差评”中
报道延伸>>>
现代网络购物中,买家可对卖家所提供的商品、服务以主观认为或客观意见给出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和差评,买家评价会影响到卖方的信誉。而围绕着“差评”,近三年来发生了不少匪夷所思的故事。
●2012年7月,珠海段某在收到卖家发来的手机后发现手机是水货,于是通过QQ与卖家联系退货事宜但多次交涉未果,段某就在淘宝网上给予卖家“差”的评价。就因给了个差评,激怒了卖家,卖家在回复中称“三个小时到珠海砍你!”珠海段某被从深圳奔赴而来的四名凶手砍伤。
●2012年5月,武汉一买家向淘宝网“尊爵阁”店家给出差评,理由是网购的裙子货不对版。5月10日,该买家收到一件小孩寿衣。经查,卖家“尊爵阁”确实存在恶意骚扰行为,淘宝网对其店铺给出搜索屏蔽、禁止上架新品等处罚。
●2010年,杭州某高校大二学生李某给淘宝网卖家的1个“差评”,卖家林某以“侵犯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抹去“差评”和“不当评论”,恢复自己100%的信誉度,并索赔约5万元。主审法官表示,“差评”只要不涉及诽谤、侮辱性言辞,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2010年,北京一律师在名为“美橙名表折扣”的淘宝店铺买了1块手表,发现是假货,便给了卖家“差评”。后来,该律师收到匿名短信:“你的姓名、电话、地址、邮编已通过邮件群发,帖子群发,博客群发等一切方法批量发送!修改中、差评后停止。”不断收到骚扰短信。
(作者: 编辑:曹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