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熊星星、通讯员沈佳)省物价局18日发文称,将上调我省的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每头标准不高于40元。新标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文件称,此次调整是针对生猪屠宰加工成本不断上升、加工企业出现严重亏损的问题,为促进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鉴于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加工手段不同,成本差异较大的实际,全省不再统一制定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按属地原则由市、州、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元/头的标准核定,同时报省物价局备案。
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属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省物价局称,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扣留和强制低价收购委托加工者的生猪产品、副产品。实施收费前,应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接受监督。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制定的该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头15元,此次大幅上调,并不会造成市场肉价上涨。武汉市金龙畜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贤忠受访时表示,此次调价确实不会造成猪肉价格上涨。他解释,一头待屠宰的生猪重量一般为150斤至200斤,25元增幅分摊到每斤猪肉上就被消化掉了。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价,是为下一步我国实行“不允许跨省活体运输”政策做准备。届时,生猪不再允许被运输至销售地再屠宰,只能在养殖地屠宰后再运出,就会出现大量代加工情况,需要物价文件作为收费依据。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