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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产业满意度调查:市民吐槽房屋渗水物业霸道

发布时间:2014-03-04 06:23:36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黄振琳

  截至昨晚6时30分,近千位市民通过本报一财金网和报纸问卷,参与了地产业“金口碑”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地产业总体满意度未过半,只有44%。在市民买房置业过程中遇到的不愉快经历,以“房屋质量问题”、“物业管理没有选择权”和“延期交房”最为普遍。对此,本报特邀请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的专家和律师进行解读。

  ■ 市民吐槽

  房屋爱渗水 物业很霸道

  调查显示,买房遇到的不愉快经历中,排名最靠前的是“房屋渗水或有质量问题”,占比24%;其次是“物业管理没有选择权”,占比21%;“开发商延期交房”排第三位,占比16%。

  连日来,本报3·15维权热线也接到了大量市民的投诉,新房渗水在多个小区都普遍存在,不管是毛坯房还是精装房,已经成为“众矢之的”。而物业管理方面,市民则吐槽交房时开发商强行要求预缴一年物业管理费,否则不能收房。延期交房也是频频被提及的,如本报曾报道过的后湖宏宇绿色新都,原本应该去年8月交房,但开发商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 律师支招

  确认收房前 合同要签好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市民吐槽的烦心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签明细则,如质量问题如何保修、物业费的缴纳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

  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周静雯详细解读了三类问题的解决办法。

  对于新房质量问题,根据商品房交付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前都要通过房屋竣工验收。若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商品房保修书上的约定,开发商要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若是房屋主体结构出现严重问题,经房屋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后,可以申请退房。

  由于新房交付前,是由开发商招标选聘的前期物业公司,若业主入住后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可以依法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使更换物业公司的权利。另外,目前很多开发商要求交房前业主预缴一年物业费,若此条款在合同中有约定,则按合同执行;若无约定,则属违规。

  延期交房在近年来的房屋纠纷中也比较普遍。目前标准的商品房合同中,都有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若开发商延期交房超过了时间节点,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口碑排名

  恒大万科万达福星惠誉领跑

  虽然市民吐槽买房中的不愉快经历,但从问卷结果看,接受调查的市民买房时普遍“选牌子”。

  在“根据您的消费体会或口碑相传,最知名的地产品牌”中,在武汉市场开发量大、品牌形象好的恒大、万科、万达、福星惠誉、保利、碧桂园、华侨城、绿地排名领跑。

  在最满意的住宅楼盘中,万科金色城市、复地东湖国际、碧桂园生态城、融侨城等高性价比大盘领跑。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相关人士认为,除了房企品牌外,这些楼盘都在所在片区口碑较好。“金报克而瑞房价指数”也显示,复地东湖国际、融侨城、东原时光道等楼盘,都属于推荐榜上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