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经济新闻

取款8000元少了200元 银行:离柜后概不负责

发布时间:2014-06-24 15:08:23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 顾雪存)武昌漆婆婆在某国有银行ATM机上取款8000元,转存到附近农业银行时,柜员告诉她“差200元”。当她折回取款银行讨说法时,银行称“离柜后概不负责”。律师认为,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有霸王条款之嫌。

  【事件】取款后发现少了200元 银行称“概不负责”

  上周,武昌漆婆婆在一国有银行ATM机上取出8000元存款,离开后随即到农业银行柜台,告诉柜员说“存8000元”,农行柜员告知婆婆少了200元。漆婆婆折回取款银行讨说法,该行工作人员调取监控录像核实。录像显示,漆婆婆确有在该行取款,不过,因取款凭条丢失,监控录像也无法确认漆婆婆取款金额。银行称,“柜台有提示‘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后概不负责’”。对此,漆婆婆不满,“储户钱少了就‘概不负责’,若钱给多了,银行也‘坚决执行’吗?”

  【调查】江城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现象普遍存在

  “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后概不负责”现象是否普遍存在?昨日,记者走访江城多家银行网点,做了一番调查。

  在东湖路一国有银行,记者看到柜台提示牌上明确标有“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后概不负责”字样。大堂经理解释称,“钱款要点清,若离柜后发现少了,银行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在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记者发现,标有“请当面点清现金”字样的提示牌守候在柜台。大堂经理语气十分笃定称,“‘请当面点清现金’就是说,客户取款要当面点清数额,钱少了,只要离开柜台,银行就不负责了”。“若银行多给了储户钱呢?”“那肯定得还回来呀。”对方回复。随后,记者在交通银行水果湖支行同样看到熟悉的“标语”:现金请当面点清。

  一国有银行黄鹤楼支行大堂经理告诉记者:“若柜员多给或少给了储户钱,扎账时,银行账面上就不能平。比方说,若多给了,银行肯定会要回去,如果联系不上,只好柜员自己赔付,若数额较大则会冻结储户账户,逼储户还款。”而在建设银行中北路支行,大堂经理则称:“钱都离开柜台了肯定说不清了,银行肯定不负责任的,只能下次当心了,若是多给了,不用你找银行,银行会找你的。”

  

某国有银行柜台

  记者走访一国有银行百步亭支行时,大堂经理态度更强硬:“钱少了,离柜后概不负责,这就是‘规定’,不需要解释”,若多给了,“银行肯定有办法追回来”。

  曾有媒体报道银行因点数差错而多付给储户现金时,银行追至储户家中,索回钱款的事。有的还动用派出所吓唬储户:“不当得利必须归还。”

  【律师】“离柜不负责”有霸王条款之嫌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受访者普遍认为“概不负责”是银行利用行业优势所定的霸王条款。武昌张女士称,“若储户利益受损时,银行就拿‘离柜后概不负责’当挡箭牌;当银行因未‘当面点清’而自身受损,却要求储户‘负责到底’,银行的规定为何只针对储户,而不针对银行自己?这不是霸道是什么?”而在汉口李先生看来,“银行、储户都难免犯错误,岂能一律概不负责?倘若严格执行概不负责,那么遇上自动取款机多吐钞票事件,储户是否可以据为己有?”

  武汉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表示,银行用一些条款来“防身”无可非议,但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忽视储户的利益。他表示:“银行规定‘现金离柜概不负责’有霸王条款之嫌。既然规定了‘概不负责’,依照合同法,也应该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管银行多给还是少收,都一视同仁地落实‘离柜概不负责’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