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赵莎莎 实习生甘思丽)元至4月,湖北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22.65亿元,增长12.1%。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371.31亿元,增长11.3%。
湖北省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至4月,湖北省乡村市场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市场。全省城镇共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494.54亿元,增长12.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28.11亿元,增长12.7%。乡村市场增速快于城镇市场0.7个百分点。
按消费形态分,1月至4月,湖北省商品零售增速趋稳,餐饮收入恢复性增长。全省商品零售4064.46亿元,增长12.1%;餐饮收入258.19亿元,增长13.0%。
市场热销商品较多,部分商品下降明显。1月至4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统计的27类商品大类中,有14类商品增速同比提高,9类商品增速回落。其中,粮油食品类实现零售额362.4亿元,增长14.6%;通讯器材实现零售额21.3亿元,增长34.5%。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石油及制品类的零售额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5.3、1.3和12.7个百分点,降幅较大。
1月至4月,湖北省网上零售增长迅速,对消费品市场增长贡献较大。全省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销售额为97.71亿元,增长122.3%,其中,实现商品零售额为69.32亿元,增长65.1%,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53.0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统计,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比上年同期提升0.2个百分点。1月至4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6%,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
(作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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