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李晓璐 通讯员上官晓敏 张镝
一些既不运营也不主动注销的企业将有简易退出方式,3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这一改革的实施将终结企业“生易死难”的现状。
企业简易注销四步走
进门容易出门难,这是当前市场主体的生存“窘境”。“宽进”之后,企业注册登记只要手续齐备,两三天就能办理好。但是如果散伙或破产,企业要办理注销就很麻烦。实行简易注销改革,将彻底改变这种现状。
据了解,下月起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可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是企业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第二步是社会公众和有关行政部门对企业公告提出异议,第三步是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第四步是登记机关受理、核准。最快45日可办结,而在此前,企业办理一般程序注销登记时限上最快为99日。
新政的实施对企业而言也带来了不少红利,据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介绍,一般注销程序耗时长,且要求企业注销前要先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仅报纸公告就需要企业花费500元—1000元,现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展示,不需要付费。此外,一般注销程序需要事先办理清算组备案,简易注销程序则不需要。一般注销程序需至少提交申请书、委托书等七份材料,简易注销程序只需提交四份材料。
哪些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此次实施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只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
工商部门介绍,上述“两类”企业中有八种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以及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据悉,武汉市已于2016年7月开展全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截至2016年底,共办理注销企业4042户。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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