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余鲁西)为落实“我选湖北”计划,鼓励引导更多大学生创新创业,昨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开始申报推荐,各市(州)将推荐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省就业局。
日前,省人社厅公布了2016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十五家单位获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根据《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相应的“硬指标”:要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职服务工作人员,运营时间2年以上;孵化区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县(市)、高校不少于30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孵化对象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少于50家等。
我省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认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期满重新认定。
(作者: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