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经济新闻

打造互联网企业“电价洼地” 湖北首批21家企业将获电价补贴630万元

发布时间:2017-08-14 18:45:07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实习生胡玉)8月14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湖北打造互联网企业“电价洼地”支持政策的首批补贴资金即将发放,补贴金额超过630万元,共有21家省内互联网企业受惠。

  为降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互联网企业用电成本,我省于2016年8月31日出台了《关于实施省内互联网企业用电价格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年7月1日起,对省内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费补贴。

  补贴政策实施后,我省互联网企业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可降至0.72元/千瓦时以下,大工业用电平均结算电价可降至0.51元/千瓦时左右。我省互联网企业实际到户电价将低于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山西等中部5省及周边的陕西、重庆,成为互联网企业“电价洼地”,吸引企业将服务器等核心资源落户湖北。

  据省物价局介绍,21家省内互联网企业名单由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能源局提供,再由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经过企业申报补贴电量、实地核查用电情况等程序后最终确定,包括中电科长江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音信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迈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2016年7月至12月用电量合计5946.2万千瓦时、符合补贴要求的电量(用于服务器等通信服务设施的用电,非一般办公的商业用电)为4216.8万千瓦时、应补贴金额632.527万元。这意味着平均每家企业在半年内可得到30余万元的电价补贴。

  据悉,享受互联网电价支持政策的企业必须符合3项硬指标:一是具备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等业务许可;二是在省内具备独立机房,且在机房内安装有互联网业务的相关设施;三是省内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或分公司。

  省通信管理局表示,目前,省内注册的互联网企业共有800多家,首批21家系2016年申报政策支持的企业,未来将根据企业申报及用电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补贴企业名单,为湖北互联网产业发展培育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