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通讯员马立兴)昨日在监利召开的全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场会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已超过22万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2686万亩。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破解“谁来种田”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由农业发展银行等4家涉农金融机构对口开展金融服务;每年安排140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安排30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打造园区产业链。
全省树立了家庭农场集约发展的“武汉经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华丰模式”、龙头企业带动的“福娃模式”、社会化服务带动的“双丰收模式”等创新典型。示范引领,一批种养结合、生产休闲结合的综合型家庭农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不断涌现。
新型经营主体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全省通过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面积达1038万亩,占农户承包面积的22.9%,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达 1648万亩,占农户承包面积的36.4%。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民增收,2016年,我省家庭农场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社员较非社员收入增加20%,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增426亿元,安置农民就业35.6万人。
(作者:吴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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