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健康新闻

城乡居民大病险全面启动 自付超8000元可报销50%以上

发布时间:2013-04-09 06:00:34来源:SRC-13
    

  图为:我省首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公布(资料图片) (东方IC图)

  楚天金报讯 (记者朱安璋)从本月开始,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全面启动。记者昨悉,湖北保监局公布了第一批符合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13家保险公司名单,其中人身险公司9家,财险公司4家。这意味着,本月起全省各市州可从中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来承保当地的大病险业务。

  13家保险公司承保大病险

  根据湖北保监局公示内容,这13家商业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健康、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平安人寿、平安养老、太平洋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9家人身险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以及中国人民财产、平安财产、太平洋财产以及中华联合财产等4家财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财险公司也能从事大病险业务?对此,相关人士解释说,事实上,财险公司也设立有非车险部业务板块,经营如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之前由于品种少,且并非公司的主业,甚至极少向外界开展业务,所以不为大众熟知。

  而根据保监会公布的大病保险相关规定,在大病保险投标资格上,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是平等的。

  据了解,大病险无需居民另行交钱,而是指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向符合经营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

  自付超8000元可报销50%以上

  今年1月底,省政府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今后我省凡是参加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一旦患上大病,除去原有的基本医保报销之外,个人合规自付部分如果超过8000元的起付线,还将享受报销至少一半以上的大病医保政策。

  举例说:以一个患大病共花费10万元的参保居民为例,假定基本医保报销了5.6万元,剩余的4.4万元超过8000元的起付线的部分为3.6万元。因此,3.6万元至少可以再报销50%的大病保险,即1.8万元,加起来共可以报销7.4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还需自付2.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以达到74%。

  按规定,本月起我省将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报销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