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凯 通讯员吕友明 祖宣)为了让市民夏天走在路上有地方遮阴,树冠高大,浓荫覆地的树种将成为武汉行道树的唯一选择。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对我市行道树树种的选定做出了限定。规定种植行道树应当选用高大浓荫树种,以利于市民夏日出行可以遮阴挡阳。同时,更换行道树也将设置严格的程序,明确规定“已种植的行道树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园林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只有因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才能申请移栽、砍伐树木,而且有条件采取其他措施可以避免移栽树木的,明确规定不得移栽。
经批准砍伐树木,申请人应对树木权属人进行补偿,按照伐一补三的标准补植树木。
对于毁绿行为,除了责令改正、罚款的基础上,该条例也加大了处理力度,增加了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作者: 编辑: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