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10人业委会成员中竟有5人不是业主,108万元停车费去向成谜
□本报记者 汪志
一个运转了三年多的小区业委会,多位成员竟然都不是业主。这事最近在武汉市洪山区名都花园业主间炸开了锅,让大家更为不满的,是业委会收费账目不公开,并涉嫌资质造假。
“拒交高额停车费”、“强烈要求公开账目明细”、“召开业主大会”、“撤换黑心业委会”……连日来,业主们签名声讨业委会的活动每晚都在小区广场上进行,已引起洪山区有关部门关注。
事情的起因要从名都花园小区年初的一项停车费说起。
1月16日,名都花园物业管理处和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就小区路面停车位出租事宜联合发布告知书:路面原298个已租车位按“地点不变、车主不变、年租金不变”的方式出租,时间为两年,每个车位租金3250元。路面新增的42个固定车位,两年内每个车位租金3000元。所有路面车位出租收入,一律用于小区监控、道闸的改造工程。
方案一经公布,立刻遭到名都花园小区不少业主的抵制。有业主提出“先到先停、每天5元、多交自愿”的方案,并在小区内自发张贴该收费方案。但业主张贴的告示常被业委会撕毁,业主们希望当面提意见也被业委会以各种理由推诿。
3月17日和26日,业委会和物业两次张贴通知:收费方案改为“一次性充值3000元,不清零,以24小时为单位按5元/天收费。小区地面停车位可停340台车,拟实际发放通行证400个,先到先停。
“经过广大业主签名抵制”,业委会“无奈放弃固定车位,但仍然要求提前一次性缴纳两年3000元停车费,这到底是为什么?”以业主小马为代表,大家提出了质疑。
通过业委会监事会等渠道,业主了解到:业委会如此强制收费,是为了给价值约148万元的小区弱电监控项目付款。该项目最开始打算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但在去年底遭到了业主和居委会的反对。因急需付工程款,业委会又想出预收停车费的主意。
据了解,2013-2014年,业委会和物业已经收了360个车位总共108万元停车费(每个车位3000元)。业主们质疑:这笔停车费花到哪些地方了?账目为何从未公开?
物业收百万停车费去向成疑
◎起因
◎调查
业委会主要成员都不是业主
更大的质疑还在后面。
近200名业主自发组建维权QQ群,他们调查发现:这届业委会通讯录中的10名成员中,包括主任、副主任在内的5人居然不是小区业主。而且业委会在向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时并未获得通过。
记者获得的一份“名都花园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候选人选票”显示:现任业委会主任陈江银、副主任苏建平、副主任饶正大、委员彭炳林、委员沈远国等5人均非真正的业主,与业主的关系为“父子”或“父女”。
在2011年8月8日,“名都花园第三届业委会”向洪山区卓刀泉街和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提交的备案资料里也显示,上述5人均是“授权委托”参选。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业主的界定为:物业的所有权人。
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叶姓科长向记者解释,在备案审核操作中,业主身份通常以房产证登记人姓名为依据,如果是夫妻关系,可以出具结婚证。但父子、父女关系不被认可为业主身份。
叶科长明确告诉记者,因为资历中有几个委员不具备业主身份,所以“名都花园第三届业委会”无法备案。“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我们没有收取提交的备案材料。”
记者了解到,“名都花园小区第三届业委会”是2011年5月在洪山区卓刀泉街道办的领导下成立的,卓刀泉街道办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张光碧担任业委会换届筹备小组组长。
那么,“第三届业委会”成员的身份到底是否合法呢?
记者先联系到业委会主任陈江银,他在电话中称,“业委会的身份肯定是合法的,而且2012年通过了卓刀泉街道办和洪山区房管局的备案登记、盖章确认。”对于业主的质疑,他认为是少数人的污蔑,而业委会为小区的业主做了诸多工作,相关账目也在一定场所进行了公开。
“今年起业委会的工作我就没有参加了,从元月起一分钱没有拿。具体的事情由办公室主任朱月美和委员彭炳林负责,他们一个管账,一个管钱。”记者来到业委会办公室,听闻记者身份后,朱月美借故有事外出离开。彭炳林则向记者出示了一叠所谓的登记备案材料。
记者发现,在这叠备案材料中,其中一份名单列表为陈江银、彭炳林等人的资料只有卓刀泉街道办盖章,下面的房管局盖章处为空白。而另一份材料中,名单列表中并无上述陈江银、彭炳林等5人的姓名,盖有卓刀泉街道办和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的印章。但这份材料的落款日期有明显的修改痕迹,原来的“2012年”被涂改为“2011年”。
对此,彭炳林解释,日期是自己填写时不小心写错了。而之所以有两份不同的材料,是因为材料在备案过程中有一些补充变化。
审查登记材料疑造假
◎回应
房管局:业主可起诉身份不合法业委会
那么,上述盖有两个印章的材料是否真实呢?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一李姓科长解释,这个盖章是存在的,但审查时是针对材料中的人员身份的资质进行的,名单中的人均是实际业主。
李科长说,“现在的‘业委会’实际负责人并非当时备案材料中的人员,也并非实际业主,业委会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问题。”
据了解,此前该小区的通知等诸多材料中,均出现了“名都花园小区第三届业委会”的印章。
针对“名都花园小区第三届业委会”的公章,李科长明确告诉记者,由于一些原因,第二届业委会在届满时并未将“名都花园小区业委会”的公章交给后面的业委会。
“实际运作的‘第三届业委会’从建立到现在都没有通过我们的评审,章子可能是他们私刻的。”李科长说,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而非权力机构。现在名都花园小区‘业委会’将小区公共场所改为车位收费,业主大会应该监管它。
叶科长和李科长均指出,名都花园小区业主应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未予备案、身份不合法的“第三届业委会”。
据了解,名都花园小区已有不少业主向洪山区卓刀泉街道办和房管局进行了投诉,并直指“第三届业委会”账目未公开、涉嫌造假、身份非法。目前,卓刀泉街道办也在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本报将对此事持续关注。
未通过房管局审核盖章的业委会申请表。
通过房管局审核的申请表。从两张表对比,可看出业委会成员姓名多有出入。本报记者 汪志 摄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