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然、通讯员王田甜、王家利)昨日,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拘禁农民工案,王科海等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1年3个月有期徒刑至6个月拘役。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4年2月至8月间,伍红生、李红光等20多名农民工在汉南区永丰学府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建筑商共欠其30多万元工资未付。12月25日,伍红生等人向汉南区信访局反映后,该局工作人员通知他们于次日上午到工地协调解决欠薪事宜。26日8时许,伍红生一行到达工地,与工地项目开发商负责人及材料保管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冲突。作为工地沙石料供应方,王科海向建设方献媚,邀约陈杰、汪伟等人带着砍刀、鱼叉到工地帮忙,将伍红生等5名农民工强行带上车,开至附近一座偏僻小山。王科海指使汪伟等人用皮带抽打伍红生等5人,致伍红生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科海等9人以暴力手段拘禁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王科海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其他8人分别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至6个月拘役。9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作者:徐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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