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拥抱蓝天行动考核奖惩办法出台,16个功能区纳入考核,空气质量下降至少罚20万
本报讯 (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于海涛 杨海垚)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公布2016年第一季度拥抱蓝天行动考核奖惩情况,2016年第一季度获得改善空气质量奖励资金的共8个区(功能区),分别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陂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硚口区、新洲区;2016年第一季度需要缴纳改善空气质量惩罚资金的共7个区(功能区),分别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区、江岸区、江汉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洪山区。(武汉化工区2015年1至3月未开展监测,一季度不纳入考核奖惩范围)
昨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6年度考核奖惩办法》,提出考核评价分为月度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评价,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绩效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经济奖惩。
奖惩资金用于环保和污染防治
武汉设立改善空气质量专项奖励资金,奖励在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区,对没有完成改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区进行处罚,考核奖惩按季度核算和通报,奖惩资金按年度兑现。奖惩资金用于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不得挤占挪用。
武汉市各区改善空气质量奖惩资金按如下方法计算:PM10平均浓度与奖励基数(即:在考核目标浓度基础上再减1微克/立方米的浓度值)相比,每下降1微克/立方米奖20万元,PM10平均浓度与考核目标浓度相比,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罚20万元;PM2.5平均浓度与奖励基数(即:在考核目标浓度基础上再减2微克/立方米的浓度值)相比,每下降1微克/立方米奖20万元,PM2.5平均浓度与考核目标浓度相比,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罚20万元。PM10、PM2.5考核指标奖惩资金分别计算。各区每季度PM10、PM2.5考核目标浓度根据该区上年同季度平均浓度和市下达的考核下降比例计算。
启动追责项目限批等手段改善空气
月度考核评价是指对各区自1月至考核当月改善空气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是指对各区2016年度改善空气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在各区年度考核评价中,对完成PM10、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目标且排名前3名的,由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PM10、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目标的,由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武汉市空气质量办对各区月度和年度考核得分进行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向武汉市委组织部、市治庸问责办、市考评办等部门通报,作为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PM10、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经报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各部门将暂停对该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行政许可。对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加强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整改不到位或者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作者: 编辑:肖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