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胡弦)13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说明会。即将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为街道“减负”,市区有关部门向街道下放职责,需经同级政府审核批准。
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施行已有20年,内容已滞后于实践发展。今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将其修订工作纳入立法工作计划。多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先后赴江汉、青山等10个区街道办事处,听取一线工作人员意见。
修订草案明晰了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编制配置、领导体制等内容,明确街道办事处以辖区内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为工作重点。针对街道办事处普遍反映的市、区有关部门随意向街道办事处下放职责,街道办事处不堪重负的问题,修订草案明确规定,除本条例规定的职责之外,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者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应当经同级政府审核批准,并应当在审核过程中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同时,各区政府还应当组织制定并公布街道办事处的权力清单,统一明确街道办事处的权责事项和办事程序。
(作者: 编辑:余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