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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8-14 05:37:55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邹汉青、通讯员常山)昨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武汉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湖北抢抓重要发展机遇期,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前,张昌尔深入省高院立案信访中心、警体训练中心和民事审判法庭调研。在立案信访中心,张昌尔认真了解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情况,他说,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更是群众工作部门,要继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在与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时,张昌尔指出,各级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能动执法”理念,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经济运行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要深化和巩固群众工作成果,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零容忍”,对群众期盼的事情“零懈怠”,高度重视司法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张昌尔强调,要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使法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稳定基层法官队伍,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法律素养、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主持会议。省、市两级法院,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