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讯 本网评论员
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是新的起点上谋划我省立法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省正处于“黄金十年”重要发展机遇期,全省上下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湖北力量。立法要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服务发展大局,体现时代精神。要适应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和修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创新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法规,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
立法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树立科学的立法理念,遵循客观规律,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法作为一种有限社会资源、公共产品和环境要素,要讲求“精品”和“管用”,使制定的法规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把立法质量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立法中更好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政府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作用以及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合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加强立法起草、调研、审议、评估工作,使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意愿。
法的生命力在于施行。要加强立法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使立法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执法检查和法律监督,维护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站在新起点,担负新使命。我们坚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有立法机关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继往开来,奋发进取,就一定会谱写我省立法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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