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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力度

发布时间:2013-08-17 05:52:09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俊华)昨日,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送审稿)》。

     会议认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制度,在对领导干部教育、任用、监督和奖惩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办、国办2010年10月重新修订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目前,我省已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查明问题整改销号、整改督查等制度,但在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方面尚未形成制度,亟待就此制定统一、规范的办法。

     会议指出,制定该办法是我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查摆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服务和保障全省按照竞进提质、效速兼取要求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依法依规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完善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的力度,特别要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加大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做到“问到底、责到位”,形成闭环效应,以强化领导干部履责意识和正确行使公共权力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