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李晓萌)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昨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市事业单位将根据社会功能的不同,分成三大类进行改革。
其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计划于明年率先基本完成。
此次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要求以社会功能为标准进行划分,而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按此标准,全市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同时,按照职能任务、资源配置、服务对象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一步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两个类别。根据中央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
据全市改革时间表:今年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明年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积极推进,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财税政策、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计划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适应需求、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作者: 编辑:刘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