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呈思、彭小萍、通讯员鲁昕、余汛芳)27日,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文带领干警赶赴仙桃市长埫口镇,将16000元检察救助金送到8名被欠薪的农民工手中。据悉,这是我省检察机关首次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的被欠薪农民工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2010年,小老板汤某在汉阳区内开了一家服装厂,因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至2012年底,汤某已拖欠27名农民工2个月工资共10万余元,后来一跑了之。去年初,多次讨要无果后,农民工们向汉阳区劳动局反映。该局多次督促汤某支付工钱无果后,将案件移交警方。今年1月2日,汉阳区公安分局以汤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了解到汤某年前确无能力付清拖欠工资,而被害人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农民工后,汉阳检察院控申科及时介入,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经调查走访,从27名农民工中选出8名家庭特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为其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为尽快将救助金在年前发放到被害人手中,汉阳区检察院简化审批流程,短短两天办理完全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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