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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处理南漳“11·20”事故:22责任人受严肃追究

发布时间:2014-02-27 06:55:06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郭玉梅、刘春华、实习生张婷)省安监局昨日通报称,近日,省政府批复了南漳县“11·20”较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南漳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王举生,党组副书记、局长尤明立等2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