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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宜昌一局长因公车私用被免职

发布时间:2014-08-19 06:23:23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昨日,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其中,四名党员干部因公车私用被问责,宜昌市西陵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军因公车私用被免职。

  这8起案件为: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彭场监管所公职人员梁勇大办儿子“升学宴”,受行政警告处分。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孙继祥大操大办儿子婚事,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荆州市荆州区文物民族宗教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良华大办儿子婚事,受党内警告处分。宜昌市长阳县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胜违反财经纪律,受党内警告处分。宜昌市西陵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军公车私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武汉东西湖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刘斌公车私用,受党内警告处分。黄梅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章石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建始县交通运输局高坪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颜昌敏公车私用,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