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康)9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一行赴十堰市、宜昌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深入矿区、监管平台、开发企业实地察看,听取了十堰市、宜昌市及竹山县、郧阳区、夷陵区、远安县关于矿产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汇报。
王玲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在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强调,要认真贯彻“一法两条例”,加强统筹规划,坚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节约保护并重,完善和规范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协调的资源配置政策,做好重要战略资源的储备和管制,做到有序依法开采利用;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要研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国家收益、企业效益和群众利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大矿区复绿工作,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实现资源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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