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呈思、通讯员龚轩、童莉)25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改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未依法如实立案等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对应立而未立的案件进行清理,特别是群众反映突出的电信诈骗、盗窃“三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侵财类案件。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摸底排查,通过比对110接处警系统和警综平台,查阅案卷、接处警登记台账、移送案件登记簿等,倒查涉法信访案件,走访群众等方式,彻底摸清2014年11月1日以来刑事警情及侦办、处理的真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及各警种部门将探索用系统、规范、严密的考评体系取代不科学、不合理的单项考评指标,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定案必查。对在专项行动中顶风违纪、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弄虚作假的,将实行“一案双查”,对当事民警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发现有民警违法违纪,请拨打12389举报电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同时,推行警务公开,健全完善特邀监督员、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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