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吴新年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刘东为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宜昌法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侯伟为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潘晓帆为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常熟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周达为武汉海事法院常熟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海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龚文静为武汉海事法院立案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重庆法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王进力为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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