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四问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首批派驻纪检组长如何选定

发布时间:2015-09-29 17:08:08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 通讯员谢建存 宋乐静

昨日,对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是非常重要的一天。从这天起,“四大家”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

这一切,缘于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进驻,加强对这些机关的监督。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总工会也将迎来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进驻。

上述8个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通过“一对一”的单独派驻和“一对多”的归口派驻,一共覆盖监督42家省直部门和单位,将大大激发这些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活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为什么要推进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

有些省直单位处于监督薄弱地带,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全覆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我们此次派驻改革的源头。”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说。

该《决定》第36条指出:“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

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说,全面从严治党,首要是“全”,关键是“严”。“全”就是要做到全覆盖,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严”就是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这位领导同志指出,过去我们有些省直单位没有设立纪检机构,处于监督空白地带,没有体现“全”的要求;有些省直单位虽然有纪检组,但由于工作定位不准、职责不清、体制不顺,致使监督乏力,难以体现“严”的要求。

“此次派驻改革之前,确实存在纪检体制不顺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位干部告诉记者,此次改革之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没有纪检组,只配有一名专职纪检员,属正处级,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大批厅级干部,专职纪检员如何监督呢?

又以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归口监督的省信访局、省档案局(馆)为例,此次改革之前,两局均无纪检组,只有专职纪检员(正处级),且非班子成员。

监督乏力,必然导致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一些盲区和薄弱环节。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覆盖。”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指出。

省委高度重视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把它列入2015年全省全面深化改革13个重大项目之一。省委书记李鸿忠亲自把此项改革抓在手上,他强调:“这是党委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他对报请研究的改革方案、改革举措及时阅批,亲自组织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研究。他明确指出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内监督的组织制度创新,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部门切实担负起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亲自主持此项工作,先后两次专程到中央纪委汇报,及时与中央、中央纪委聚焦对表,多次主持召开省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专题研究论证改革的具体方案。

7月6日,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省委决定首批新设、调整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总工会等8家纪检组,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拉开序幕。

首批8位派驻纪检组长如何选定?

标准比一般厅局领导干部更严,在全省范围内筛选

昨日,省纪委分别派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的纪检组组长邬泽华、童江、张明军、张雪正式亮相上任。另外,派驻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总工会的纪检组组长刘刚、余红岚、李文涛、刘业发也将于近日上任。8位组长全部是副厅级领导干部。

“对第一批派驻纪检组组长的人选,省委十分慎重,因为这关系到改革的成败。8位组长是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的。”省纪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说。

省委确定了选人的原则:8个组长既要符合好干部“五条标准”,还要符合纪检干部的特质标准。什么特质标准?就是:热爱纪检事业,政治品质过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模范履行“两个责任”,自律尤其严格。8位组长是省委按照比一般厅局领导干部更严的标准和要求,从全省范围内筛选出来的,可谓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将成为我省反腐倡廉的“特种兵”。

8位纪检组长中既有纪检系统内的同志,也有纪检系统外的同志。他们大都在多个岗位上历练和考验过,选中他们,体现了省委的充分认可和高度信任。

派驻纪检组怎么“驻”,怎么监督?

组长兼任所驻单位党组成员,监督副处以上干部

昨日,邬泽华、童江、张明军、张雪四位派驻纪检组组长正式到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任职报到后,就到设在驻在部门的办公室上班了。各派驻纪检组的成员也是从相关单位选调来的优秀干部,每个纪检组至少5人,最多的有11人。

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就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哪些人?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

此次派驻的形式有哪些?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的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采取单独派驻;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采取归口派驻。此次首批8家派驻纪检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其他6家纪检组实行归口派驻,8家派驻纪检组共覆盖42个部门和单位。

根据改革方案,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或者班子成员,以方便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组长作为驻在部门党组或班子成员,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监督职责。

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专注监督执纪问责。

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省纪委安排和管理,省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派驻机构干部由省纪委统筹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派驻机构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

一些人担心,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一块儿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纪检组组长还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实施监督时会不会心存顾虑、拉不下情面呢?对此,省纪委有纪律保障。省纪委领导指出,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组长有明确要求:“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省纪委要求8位派驻纪检组组长把这句话牢记在心,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大胆监督。

附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限

◆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

◆经批准查阅驻在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

◆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驻在部门选拔任用其管理的干部,应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

◆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省直42家单位的纪检体制有哪些变化?

原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全部予以撤销,全部纳入派驻监督

“实施派驻改革后,我们单位直接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单位原纪检组长的岗位撤销。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直接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科级和普通党员干部则接受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督。”在此次派驻纪检组所覆盖单位采访时,干部群众告诉记者。

根据我省首批派驻改革方案,此次8家派驻纪检组所覆盖的42家省直部门和单位,其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全部予以撤销,人员编制划转到省纪委,用于组建省纪委派驻纪检机构。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就是这样的。该单位原设有正处级专职纪检员,此次派驻机构改革实施后,这个岗位予以撤销,人员编制划转到省纪委。

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归口监督的省信访局和省档案局(馆)情况也是相同的。此次改革之前,两局均无纪检组,只有专职纪检员(正处级),不是班子成员,改革后,由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来实施归口监督。原专职纪检员职位予以撤销,人员编制予以划转。

“我们认为这种机制很好,因为派驻纪检组是外来的,不怕得罪人,能避免我们过去‘自己人监督自己人拉不下面子’的尴尬。此外,派驻纪检组组长是副厅级干部,级别较高,又持有省纪委的尚方宝剑,因此,监督力度比原来大得多。”记者接触到的42家单位的党员干部普遍认为,监督体制理顺后,省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呈现出风清气正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