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省纪委通报典型案例 武体通过食堂发绩效奖50余万

发布时间:2015-10-02 15:53:13来源:SRC-269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凌墨 通讯员金颂 刘南中

近日,省纪委对全省部分地方党委、政府机关食堂(接待办)以及省直单位、市县直单位、归口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今起陆续公开通报。省纪委表示,将对这些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案例一】

荆州市国税局于2015年2月28日,违规向餐厅结算工会福利费,发放油、米、鱼糕等生活物资共计8.4334万元。

【案例二】

武汉体育学院于2015年4月23日,通过学校教职工食堂发放绩效奖51.8万元。

【链接】

“四风”问题举报通道

举报网站:登录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进入“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7)12388。

通信地址:湖北省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邮政编码:430071)

【解读】

工会节日慰问品不能发现金和购物卡

省纪委指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是一种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破坏了收入分配秩序。

其主要表现为:违规发放奖金;违规发放加班费(除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发放加班费);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福利。

今年2月,湖北省总工会按政策对全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每名职工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但强调,“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此外还规定,基层工会可在会员过生日当月,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可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但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用餐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文娱、竞赛等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且获奖人数不能超过参加人数的1/3,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体育比赛运动用品每人不超过500元。

省总工会强调,要严控基层工会开支,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短评】

乱“奖”当罚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束继泉

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之下,少数部门和单位仍不收敛、不收手,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并向地下转移,瞄上了单位食堂。

通报中涉及的荆州市国税局和武汉体育学院,两家单位利用食堂这个阵地乱发乱补,看似想出了高招,实则聪明反被聪明误。

你上有政策,我下有对策,你下达禁令,我上新手段。于是,诞生了更多的账外账和隐形小金库,出现了更多的“黑福利”。一些单位不约而同把目光盯上机关食堂,表面上拨一笔款子补贴给集体食堂,实际上这些钱被变相发放给个人。

刹歪风邪气,须令行禁止,须利剑高悬。如果以假执行和软对抗的心态去玩花招,恐怕只能是掩耳盗铃。面对各级规定,唯有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不该补的坚决不补,这样才能经得起检查和监督。否则,违规乱奖乱发,最终只会受惩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