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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全面禁捕 湖北涉及这些区域

发布时间:2017-03-02 18:40:00来源:SR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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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记者周三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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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农业部在武汉举行了禁渔执法和增殖放流活动。 记者周三春 摄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通讯员王勇、成专)3月2日,农业部在武汉召开会议部署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记者了解到,今年起国家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实施全面禁捕。

  当日,《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发布。根据意见,2017年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争取在2年的时间内使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捕捞渔民全部退出捕捞,实现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

  会议要求各地要不断完善强化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积极探索从保护区禁捕开始,逐步推行全面禁捕,给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留下足够的休养生息时间和空间。

  农业部和沿江各级政府将在引导现有合法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基础上,分批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发布禁捕令。

  据了解,农业部还正式启动实施为期5年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调查项目,以全面普查监测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状况。

  记者看到,农业部列出的两类长江流域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录中,湖北省分别有8个和65个。

  湖北省水产局副局长张汉中表示,湖北将积极响应上级政策,按照农业部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对渔民分批实行转产转业,保护区内全面实行禁捕。在2017年将率先启动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禁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