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夏琼)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最新人事任免名单,任命刘志辉等25人为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一新为新任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人民把权力赋予各位、把重任托付各位,同志们应该掂量出手中任命书的份量。”陈一新勉励大家不忘初心,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守人民立场,接受人民监督,当一心为民的好公仆。他强调“五个务必”:强化政治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党;强化担当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责;强化公仆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民;强化法治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法;强化纪律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戒。敢破敢立,敢抓敢管,坚决摒弃“新衙门作风”,激发干事热情。紧紧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聚力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赶超,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作出贡献。
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刘志辉 武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许甫林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党蓁(女)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孟晖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
李记泽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学龙 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喻春祥 武汉市公安局局长
刘全保 武汉市监察局局长
李国汉 武汉市民政局局长
关太兵 武汉市司法局局长
周学云 武汉市财政局局长
黄松如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盛洪涛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阎忠宁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劲超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张军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余世平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张斐 武汉市水务局局长
谭本忠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韩民春 武汉市商务局局长
何伟 武汉市文化局局长
陈红辉 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清华 武汉市审计局局长
段晓明 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姚彬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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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长江日报》报道: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4月1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邓永清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二、任命韩凌(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三、免去俞薇(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何震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刘汉强、杨凯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芦斌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王火生、赵电波、何国安、李洪民、刘培元、彭显海、肖运娥、郑德祥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任免和任免名单
(2017年4月1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免去王海滨的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免去陈重喜的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三、批准免去胡捷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批准免去张继生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五、批准任命黄定海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任命宋建伟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七、批准任命万诗雄为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批准任命胡俊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九、批准任命付斌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十、批准任命吴家峰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批准任命杨屹东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批准任命魏号国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批准任命魏细玉(女)为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四、批准任命李智雄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五、批准任命熊昭辉为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批准任命刘桃荣(女)为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七、批准任命匡正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八、任命吴洪江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九、任命查日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任命王建中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一、免去李剑生、葛苏川、于松平、秦志涛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十二、免去霍宁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作者: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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