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党的十九大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美丽中国。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监督专责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人民群众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
一、坚决扛起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建设美丽中国,开创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宽广的全球视野,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强调和部署,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部署、提出新举措。
湖北是千湖之省、生态大省,是拥有长江干线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承担着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艰巨任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责任尤其重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湖北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就必须向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意志和大政方针看齐,坚决挑起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以更大决心和力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从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生态环境在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近年来,在全国、在我省因为环保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在少数。这些事件警醒我们,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好,发展速度再快也是要出大问题的。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在生态环境上的历史欠账太多,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补齐生态文明建设这块短板,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增长点。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凡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就要抓住不放,凡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生态环境问题就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影响群众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生态福祉,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方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持续释放向生态环境问题的破坏者、姑息者、失职者坚决亮剑的强烈信号。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福祉和民族未来,破坏生态环境就是对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不负责任。在生态环境问题上,我们要拿出霹雳手段,谁破坏生态环境,就拿谁开刀;谁对生态环境不负责,就拿谁问责,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让损害生态环境的人付出应有代价。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集中督察后,向我省反馈了督察工作意见,并移交了18个方面涉及7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省委、省政府提出“五严”“五个绝不放过”的整改要求,强调督办问责从严,问责不到位绝不放过。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相关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对涉及到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该调查的问题一个不漏掉,该追究责任的人一个不放过,形成了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问责不是要和谁过不去,而是要通过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更好地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要敢于亮剑、坚决亮剑,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生态环保决策部署的问题,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肃查处环保督查整改不力的问题,决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肃查处违反生态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决不允许不顾生态环境作决策、牺牲生态环境上项目;严肃查处生态环保监管不力的问题,决不允许失职渎职甚至包庇纵容;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决不允许向环保资金和环保项目伸黑手,决不允许拿环保权力搞权钱交易,对胆敢用牺牲生态环境来谋取非法利益的一律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努力形成不敢且不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和社会氛围。
四、凝聚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强大合力
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要承担起责任来。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党委书记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问题、重大案件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共同攥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拳头。要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环保、水利、国土、住建、林业、旅游、审计等部门要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和事。要建立问题调查协作机制,对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问题、复杂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责作用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要建立责任追究联动机制,把生态环保问题责任追究的结果运用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用考核上,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对接起来,放大责任追究的综合效应。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凝聚起共建美丽湖北的强大合力,让湖北自然生态上的青山绿水与政治生态上的青山绿水交相辉映、绚烂多彩。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