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康、通讯员蔡蕾)7月1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234名干警集体举行宪法宣誓。
这是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后,该院首次集中进行宪法宣誓。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的新任职人员,新入额法官、已实现高级法官等级和调研员以上职级晋升、警员职务套改二级警长以上人员等,参加宣誓活动。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指出,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是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宪法地位的尊崇,彰显了对宪法权威的维护。要增强宪法意识,将誓词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贯彻于工作的始终,履行法定职责,弘扬宪法精神。
李静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要严格依法履职,确保司法公正,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恪守司法良知,永葆清廉本色,以良好的纪律作风和司法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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