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刘启寿)11月23日从省审计厅获悉,截至9月底,全省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金额共整改192.75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95.69%,整改率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整改率超过90%,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审计结果已对845人追责问责。
11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认为今年审计整改力度持续加大,成效明显提升,95.69%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在随后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被评为“满意”,这是省审计厅此项报告连续第三年被评为“满意”。
针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部分扶贫保障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省领导先后82次对审计上报的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省人大通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督办、实施满意度测评、强化测评结果运用等多种监督方式,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省政府通过建立“月度检查、季度督查和专项督查”的常态化督查机制,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
相关地方和部门积极主动整改。一些单位将整改任务明确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凡涉及需追责问责的审计情况、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省纪委监委都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各级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严格实行销号管理,逐一追责问责到位。
为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今年来省政府、省直部门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和完善地方规章制度或行业管理办法267项。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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