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丁阳齐阳周茜)记者昨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搬家收受同事礼金,武汉市江夏区一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曾令安,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9月任江夏区舒安街道党工委委员,2018年 8月至今任江夏区委老干局副局长。
2013年9月,曾令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5年12月19日,曾令安搬入此房。同月23日下午,街内村干部到家中祝贺,每人赠送1000元礼金,共13000元。此后又有村干部向其赠送2000元。
办案人员介绍,曾令安作为时任舒安街道党工委委员,乔迁时收受本街村干部礼金15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鉴于其在组织调查前主动退还所收礼金,曾令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指出,乔迁是民间习俗中的喜事,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的大事。党员干部学习认识党纪党规不够深刻,底线和红线意识不够牢固,就容易“出事”。“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本案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作者: 编辑:瞿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