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我国第一部专门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是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刚性法治支撑,必将开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的攻坚期,同时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内部风险挑战增多的复杂形势。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也是调整结构、转变动能的主体之一。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25年1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6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稳定在九成以上,贡献了全国近六成的GDP、约60%的税收和8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涌现出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充分彰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巨大潜力。
为了有效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应运而生。这是党和国家立足民营经济发展实际,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种法治保障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些鲜明规定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激发了民营企业家的发展活力。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制度层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公平竞争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同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在规范执法方面,政府将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或从轻处罚,严格规范涉企检查,避免重复执法和过度执法。在产权保护方面,政府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涉企案件快审快结机制,设立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投诉平台,依法纠正涉及民营企业的错案冤案。在金融支持方面,政府将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民营企业专门服务机制,推动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银企对接常态化机制,切实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这些务实举措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营商环境优化进入了法治化新阶段。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法治化、稳定化、可预期的环境保障,必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潜力。在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项法律规定落地生根的同时,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也将抢抓法律实施带来的政策机遇,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体现了“法者,治之端也”。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沁洲(宜都市“两江潮”网评团队,宜都市发改局)
责编:闻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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