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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法护“未”来,情暖稚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22:06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日前,中宣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这一荣誉不仅是对重庆未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认可。在湖北,司法系统也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最温暖的一面,当法槌敲响正义的强音,当天平托起稚嫩的肩膀,司法利剑正以温情之姿守护祖国未来。

理念创新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出发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注重理念更新,在传统被动司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突破,由审理案件向关注案件背后的家庭开启主动保护。在处理一桩离婚案时,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女方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因此法院判决不准二人离婚,并同步向女方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其多给予女儿亲情关爱。同时,法院邀请二人参加法院组织的“商谈式”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其履行好父母职责。此后,该名母亲开始定期看望女儿。如此既办结了案子,也能够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机制创新是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基础。做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需要制度框架的搭建,更呼唤对未成年人特殊性的深刻体认。湖北省人民法院积极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网,全省各级 118 家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或者“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统一设立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并实行专业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这种专业审判机制的建立,本质上是在司法场域中为未成年人构建起一座"情感缓冲带":通过圆桌审判、心理干预、法庭教育等特殊程序,让冰冷的法律条文焕发出人性温度,既维护司法权威,又避免二次伤害。

实践创新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行动。湖北省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保护,将政治立场强、业务素质精良的法官选任为各地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推动送法进校园,积极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这样的实践将法治意识植入青少年的法律观念之中,本质上是在构建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柔性屏障”。而对于青少年而言,像这样的意识启蒙远比记忆法条更重要,因为它将塑造未来公民对法律的本能敬畏与主动依循,从根本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司法保护正为受未成年人亮起一盏灯,不仅是用“家庭教育令”敲醒对孩子关怀缺失的家长,更懂得给迷途少年重新系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一场用法治阳光融化成长坚冰的温暖接力,让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切身感受到,守护与关怀永远在场。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袁蕴萁(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团队、唐家墩街道)

责编:袁莉莉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