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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新规双向发力 护好市场公平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5日23:14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今年4月,一批关乎民生的新规密集落地,每一项都戳中群众关切、贴合市场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4月10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搞“同货不同价”。短短五天后,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同步施行,优化消费维权流程的同时,精准规制恶意索赔行为。两部新规看似发力方向不同,一个瞄准商家“杀熟”乱象,一个防范消费者“碰瓷”行为,却有着共同的核心目标,那就是守护市场公平秩序,让权益保护既有力度又不被滥用,让经营者安心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大数据杀熟”早已走进日常生活,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痛点。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经历,相同距离的打车费用,老用户比新用户更贵;同款商品,会员价反而高于“游客”价。这种依托算法对消费者精准画像、实施歧视性定价的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更一点点透支平台经济的信任根基,破坏市场公平的底色。此次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第十五条作出明确界定,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这条规定直击痛点、精准发力,从源头为“大数据杀熟”套上缰绳,给消费者吃下一颗“定心丸”。

禁止“杀熟”是为消费者撑腰,规制恶意索赔则是为守法经营者松绑,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近年来,一些“职业索赔人”钻法律空子,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三”“假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他们花样翻新实施恶意索赔,有的在食品中夹带异物,有的用假货掉包真品,手段不断升级。据2025年央视网报道,某地7500名“职业索赔人”一年内发起25万件投诉,单个电话号码年度最高投诉量达3800次。这些海量恶意投诉不仅挤占宝贵的行政与司法资源,让真正需要维权的案件难以快速处理,更让广大经营者尤其是中小商家疲于应付、苦不堪言,制约市场活力释放。

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精准施策破解恶意索赔难题,从多个维度构筑起制度屏障。《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通过夹带、掉包、造假、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赔偿,以及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一规定态度鲜明、界限清晰,清晰传递出“真打假受保护,假打假必被究”的信号,既守住消费者合法维权的底线,也划定滥用权利的红线,让守法经营者能够卸下包袱、安心经营,为市场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地,新规的成效最终要靠执行来检验。面对“大数据杀熟”,消费者举证难、维权难的问题依然突出,监管部门需要依托技术手段提升监测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精准监管、形成有效震慑,让违规者无处遁形。针对恶意索赔,基层执法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边界,既要严厉识别和遏制“职业索赔”行为,也不能误伤消费者正常维权诉求,做到宽严相济、精准施策。两部新规协同发力,正在构建一个“对守法者充分保护、对越轨者有力约束”的市场生态。新规如同一面双面镜,照亮平台的责任,也照清维权的边界。唯有让算法不再算计消费者,让维权不再被职业索赔人绑架,才能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法治是市场公平的基石,规则越清晰,公平越可期,边界越明确,权益越牢靠,这正是两部新规的核心意义所在。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兵(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青语”团队)

责编:郭蕾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