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据了解,从去年3月到今年3月底的一年间,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案件线索6.6万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为企业办实事10多万件。这些数字的背后,彰显了政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的决心和力度,有助于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
小河无水大河干,小企业无企大企业难。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于稳就业、促创新、保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发展好了,经济发展才能好。当前,全球经济发展动力不足,许多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国家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然而,一些领域和地方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有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一个地方营商环境,侵蚀企业发展信心。还有的涉企检查主体多、内容多、频次多且标准不统一,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对涉企任性执法坚决说“不”,显得尤为重要。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不仅加重企业负担,还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影响社会稳定。这就需要探索用制度刚性约束权力任性的可行举措,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如,当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培训发证、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又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纠错功能,健全完善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常态化监测机制、行政执法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要把企业的重点关切,作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段时间以来,涉企违规罚没、“小过重罚”等事件屡屡引发热议。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侵蚀企业发展信心,更是对司法公正的破坏,对营商环境的污染。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方面,对于行政执法人员来说,应深入企业发展一线,直指企业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防止出现“政府有政策、企业不了解”等现象,既坚决纠正、预防违法行为,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又为企业减掉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事先介入”,结合企业违法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精神的前提下,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指导,禁止“一罚了之”,帮助企业防控风险、行稳致远。
有权不可任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查处的很多涉企违规行政执法案件的背后,往往是公权力的任性。如,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动辄把中小微企业当“韭菜”,向企业乱伸手。由此,纪检监察部门要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严肃查处监管不严、失职失责,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以及滥用职权等涉企行政执法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企业稳则经济稳,企业兴则经济兴。涉企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法治政府,一头连着企业发展,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企服务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为稳住中国经济基本盘奠定坚实基础。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宁宜潮(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团队、区融媒体中心)
责编: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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