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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评论:让“鸟类友好”成为超大城市的新名片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9日15:18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武汉发布2026年第一号总林长令,部署建设“鸟类友好型城市”,标志着超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从宏观理念向微观治理、从被动保护向主动适配的深层转型。这一举措不仅是应对候鸟迁徙季的常规动作,更是用实际行动探索大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每年秋冬季节,是武汉一年中鸟类种类和数量最多的季节,有超过25万只冬候鸟飞来武汉湿地休息过冬。在武汉鸟类保护版图中,黄陂是不能忽略的重要部分。草湖湿地、祁家湾湿地被列为全省候鸟迁徙重点点位,是全球极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青头潜鸭的稳定繁殖地,一批批青头潜鸭在这里筑巢育雏,繁衍不息。以前受梅雨汛期水位上升影响,青头潜鸭筑在芦苇丛中的巢容易被雨水淹没,卵和幼鸟都处于危险之中。工作人员对症下药,投放大量的仿生浮式巢台,创新的“水上产房”设计完美规避淹巢风险,彻底攻克长期困扰青头潜鸭繁育的核心难题,成效立竿见影。

这份总林长令,把保护落实到城市治理的细节里,在城市开发建设、居民生产生活当中兼顾鸟类生存需求,实现人和鸟类的和谐共处。它要求新建建筑实行防鸟撞设计,减少玻璃幕墙对飞鸟造成的伤害;提倡种植本地植物,改良植物群落,创建适合鸟类栖息的小型生态群落。黄陂的实践,证明这套治理方法是行之有效的。一方面加强草湖、祁家湾等核心湿地的巡护管控,在青头潜鸭繁殖期划定管控区域,最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活动对它的影响。另一方面居民遇到鸟儿在建筑内筑巢时,不再简单驱赶,而是通过林业部门将幼鸟转移到树上人工鸟巢中,使爱鸟护鸟走进平常的生活场景,让城市成为鸟类可以停留、觅食、繁衍的家园,让候鸟停歇、让留鸟“安居”。

制度的生命力贵在责任的落实。总林长令把鸟类保护作为林长履职清单内容,压实属地责任,推动林业、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鸟类资源监测、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买卖捕杀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为鸟类生存筑牢安全屏障。黄陂属于该体系在基层运行的一个样本,区、街、村三级林长逐级压实责任,对山林和湿地实行一体化的保护。同时兼顾农业生产、群众生活,探索生态补偿路径,引导群众科学开展防鸟作业,让爱鸟护鸟变成社会共识。

一座城市的品质,除了看高楼有多高、路网有多密,也要看鸟类是否愿意在此落脚。绿水青山不是游离于城市之外的风景,而是城市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护鸟类,不只是保护一个个物种,更是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擦亮美丽的生态底色。候鸟年年往返迁徙,是生态环境的“晴雨表”,湿地水质好不好、植被丰不丰茂、有没有人为干扰,鸟类会用翅膀给出答案。

建设鸟类友好型城市不是一纸政令就能够一蹴而就的。防鸟撞改造、本土植物推广、栖息地精细化管护,涉及很多环节很多工作,需要持续久久为功。总林长令已经绘就路线图,接下来考验的就是执行的精度。要守住沉湖、府河以及黄陂草湖、祁家湾等核心湿地的生态本底,守护好青头潜鸭等珍稀水鸟的家园,一点一滴改造城市细微空间,让尊重自然的理念深入人心。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正在武汉慢慢变为现实。城市的高质量发展,要守护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当飞鸟掠过城市的湖泊楼宇,当市民抬眼就能看见鸟群翩跹,生态保护的价值才真正落到烟火人间,大武汉才会拥有更加动人的生态模样。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吴灿(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团队、区应急管理局)

责编:陈泉


【责任编辑:董育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