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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评】东湖评论:“绿色建筑”标准化,人居环境好起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16:3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正式通过《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该条例现处于公布阶段,拟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超低能耗建筑被称为“会呼吸的绿色建筑”,具有保温强、气密好、用能少、噪声低等优点,可以大幅度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是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现今,有关绿色环保建筑的正式立法,或将推动“会呼吸的绿色建筑”离我们更近。

出台的条例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定义和标准、强调了绿色建筑在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范了绿色建筑活动,尤其是对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有具体要求,提出了多项措施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它是以立法来推动建筑绿色、节能、低碳发展的有力举措,对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注重节能、环保、资源高效利用,与传统的建筑相比,其能耗更低,对环境的影响更小。通过推广绿色建筑,可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从而改善人居环境的质量。在设计和建造方面,绿色建筑通常更加注重自然通风、采光和节能,这些特点使得绿色建筑能够提供更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例如,绿色建筑通常使用高效保温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了能源消耗,使得人居环境更加舒适。

同时,绿色建筑通常注重与周围环境的融合,这有助于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例如,绿色建筑可能会提供公共空间和活动场所,鼓励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这有助于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提高人居环境的质量。

绿色建筑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和潜力,但推广绿色建筑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的支持,绿色建筑将成为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载体,为我们的城市和生活带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彭莉(湖北宜昌)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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