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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维护记者的采访权,就是维护社会良心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2日18:5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年来,记者采访被打、被围、被抢设备的新闻,几乎成了舆论场的“常客”。9月10日下午,江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在深圳市宝安区就一宗民宿加盟纠纷实地采访,亮明身份后被一名涉事人员掌掴,采访被迫中断。次日,深圳警方发布通报,打人者因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中国记协随即发声,对殴打记者、阻挠采访的行为“零容忍”。记者采访,不是在替自己说话,而是在替社会大众监督。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说到底就是维护社会良心,维护每一个普通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记者的镜头与话筒,是公众知情权的延伸。这一次,记者接到加盟商维权线索赶到现场,要核实的是押金纠纷、商标争议这类民生问题。普通人遇到纠纷,取证难、发声难,很难自行还原事实全貌。新闻调查就像社会的瞭望哨,把藏在角落里的矛盾摆上台面,推动问题进入调解与处置的渠道。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刻意挑刺,而是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维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

暴力阻挠合法采访,看似针对一名记者,实则伤害整个社会的纠错机制。面对质疑,合理的方式是出示证据、依法申辩,或者走司法途径厘清是非。动手打人,想用暴力捂住镜头、掩盖问题,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漠视。动辄以暴力相向,真相就容易被遮蔽,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受损的群众诉求也难以被看见。长此以往,社会理性对话的空间会不断收窄。这一巴掌,伤的是记者,寒的是所有愿意为公共利益出声的人。

法律对采访权的保护是明确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当然,保障采访权,不等于采访可以没有边界。舆论监督同样要恪守法治底线,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越权、不越界,不违规获取素材。监督是双向的,被采访对象也拥有申辩、维权的渠道。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法律框架行事。理性看待此事,就该避免非黑即白。

因此,本次事件的终点应是把暴力阻访从事后追惩,变成不敢、不能、不想的制度常态。不敢,靠法律定性和执法刚性。不妨通过司法解释,把暴力阻挠采访明确列为从重情节,让施暴者真正付不起代价。不能,靠行业给记者撑腰。单家媒体碰上地方保护或者企业势力,往往势单力薄,记协不妨建起袭记事件数据库和黑名单,跨媒体联动声援。不想,靠社会土壤慢慢变。政府部门和企业得想明白一件事,记者的镜头不是来找麻烦的,是来帮助发现问题的。执法部门把快查快处做成常态,企业懂得尊重采访就是尊重公众。暴力的根基才会松动。

法治社会,容不下拳头代替说理。警方依法处罚施暴者,释放出清晰信号,阻挠、伤害依法履职的新闻工作者,必将承担法律后果。说到底,维护记者的采访权,维护的不是哪家媒体的特权,是公众的知情权,是社会自己纠错的能力。记者的镜头对着问题,问题才有人管。良心的修复不靠某一次严惩,靠的是每一次发声都有回响,每一次追问都有下文。这一巴掌打出来的,不该只是愤怒。它该进一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良心不能白挨这一下。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梁一鸣(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

责编: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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