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16日宣布,沃尔玛设在上海的公司及所属商场正式建立劳资双方集体协商机制,并首次签订集体合同,就员工核心利益问题进行实质性约定,其中明确2008、2009两年工资平均增幅为每年8%。(见9月17日新华网)
自国家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后,职工维权案例接连不断,为了求得生存,更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一些职工被迫拿起法律武器,与所在单位对簿公堂,讨回就业和应得报酬权。只可惜,受大气候影响,某些单位特别是极少数外资企业,根本未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不法侵害事件依然连连发生,老百姓有口难辩、有苦难言。
前一阵子,又传来利好消息,有关部门要求企业必须将涨工资列为长效机制,在物价看涨工资数年止步不前的今天,我们总算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下职工有奔头了,然而失望总是比希望来的更快,原以为工资会随着物价水涨船高,谁知望眼欲穿的工资表还是老样子,甚至倒退——拿得越来越少。由于没有约束力,绝大多数职工只得画饼充饥,涨工资成了泡影。
没想到今天的这条新闻让人眼前一亮,而且还是来自沃尔玛这样的国际连锁企业。不仅最低工资明显高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3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还明确约定2008、2009两年工资平均增幅为每年8%。如此善待中国员工,真是太爽了,对于这种敢为人先的举动,禁不住让我们击掌叫好。
沃尔玛的做法无疑值得称道,有关部门不妨将他们作为示范样本,推广开去,希望沃尔玛不负众望,希望各地都向沃尔玛看齐,果真如此,则社会幸甚、百姓幸甚。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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