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管局长徐怀宁8月2日接受采访时称,承接路名牌更换工程的南京市通达广告有限公司为该局下属单位,但此次招投标由该局纪委直接运作,“程序上肯定合法”。 南京市审计局应市长要求正式介入此事件调查,调查结果将予以公示。(见8月3日中国新闻网)
南京最近成为“多事之秋”,一些权力部门屡屡受到媒体与公众的质疑,其实这未必是件坏事,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尽管某些做法存在争议,但南京的一些政府部门确实为老百姓做了不少事情;二是演变为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没有掩着掖着,而是积极回应民众的质疑。
我很欣赏某些部门的做法,因为想回避是回避不了的,与其“死猪不怕开水烫”不如“竹筒倒豆子”来得坦荡,这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从斥资千万准备对城内的所有房屋屋顶重新上色,到这次对路牌重新更换,出手很阔绰,一掷就是千万以上,许多人对南京的做法表示不解甚至愤怒。
就这次路牌更换来说,大手大脚实在是太过分了,一块路牌需要三千元么?明眼人都能看出问题,可相关部门的回应显然不能令我们满意。对外发布路牌工程招标,是为了在确保质量前提下降低造价,因此有必要邀请外来工程队参与竞标,可南京市城管局不拿家里人当外人,下属单位不回避,这也就罢了,可结果却弄出这么高的造价来,试问这种招标正常吗?这种程序又何来肯定合法之说?
依我看来,城管局招标意图很明显,就是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至于肥水最终流向何处,地球人都会猜得出来。南京市通达广告有限公司就好比城管局的儿子,看来,南京市城管局这次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因为他们的身体本身就很脏很脏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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