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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能为北京1750万元的养老钱筑起防护墙吗

发布时间: 2008-10-24 10:1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随着科技和创新的翻新,金融监管也一直面临着挑战。通过最近全球的金融危机,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为了盈利,衍生出许多产品,但管理却跟不上去,漏洞也不少。
  最近北京18位储户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其被骗损失,也再次引起人们对金融监管漏洞的关注。
  这件诉讼涉案存款金额为1750万元,储户们认为,自己被骗的主要原因是银行违规操作,在犯罪分子以储户的身份证办理存折时,银行还为其提供的一张银行卡,使犯罪分子将存折交给储户,却将卡留下并迅速提款。
  而银行则认为,这起案件是一起“社会非法集资”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储户的轻信和贪图高息的心理实施集资诈骗。(北京青年报)
  坦白说,储户是有责任的,但不是全责。银行本身确实没有过错吗?银行是想多收储蓄放松了监督,1700万是什么概念?为什么没有一个本人到场?银行就把存折办好,并为犯罪人提供一张银行卡。银行是专业单位,应该有这样的警惕性!
  且不论储户让犯罪分子代办银行开户本身是否违反程序,银行本身作为一个金融公司,却不能及时控制风险,事前预防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难逃有失职的行为。况且,这么大额的转账是否也要进行一下风险监控呢?难道一句,通过自助终端和柜台转账方式划转款项,且没有大额提现就可以让一天内最高转账金额为5万元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而不用负责吗?从这点看,银行违规办卡和转账,使犯罪分子得以成功是本案的关键。
  事实上在储户与银行的博弈之间,储户似乎从来就是弱势群体,银行好像从来都没有错误。以至于群众戏言: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 。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许霆被判无期 。此话虽有偏颇,但也确实反映了弱势与强势在博弈之间话语权不平的一些现状。
  金融创新本无可厚非,但银行如果管理不了自己的机器和网络就不要开通这些服务了,既然开通了这些服务就要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能是既得利益的受益者,同时又不承担任何因你自己管理不善而带来的风险损失,而把这些损失转嫁到自己的顾客身上,这是不道德的。不管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都应该有一本企业道德账。法律在很多领域缺失也很多,不能指望在一天内完善。
  尽管储户在整个事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银行的态度和处理结果值得我们期待。通过这件诉讼案和最近全球的金融风暴,也让许多有识之士也看出银行许多衍生品存在大量风险,但监管却跟不上去,加强管理已是迫在眉睫。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邱智华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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