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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按身高卖儿童票早该改了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09:16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2月18日,广东省消委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全国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2月19日《新京报》)

未成年人优惠购票本来是关爱少年儿童的福利政策,法律有明文规定,国际上也是惯例。长隆此次被告,因是公益诉讼而受到广泛关注,实际上,类似争议和纠纷时而有之。去年,广东一位法官就因为10岁的女儿因身高超过规定标准,被要求补买门票,将上海迪士尼告上法庭。据他查询,迪士尼在中国香港和其他国家及地区,都是按年龄卖儿童票,只对内地儿童“区别对待”。

按道理,儿童按年龄界定,是否买儿童票却看身高,这本身就很奇怪。虽说的确有其历史原因,因为过去,儿童办不了身份证,年龄核验起来很麻烦,按身高划分相对简便快捷,但如今时移世易,孩子一出生就可以办理身份证,证明年龄不是问题。而且,现在孩子长得更高更快,标准完全跟不上。根据第4次国民体质监测公布数据来看,2014年全国7岁男孩平均身高126.6厘米,女孩125.1厘米,已经超过了火车免票的身高标准,而12岁的男孩平均身高154.5厘米,女孩153.7厘米,这就得购买成人票了。这样划分,显然对高个子儿童是一种“歧视”,不符合立法初衷,甚至侵犯了一部分未成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次广东省消委状告长隆,以公益诉讼之名,为孩子们争取权益,也是将这一社会争议,再度推至法制层面来讨论。一些景点、游乐园等商业场所,明明有条件、有能力按照年龄实行未成年人购票优惠,却僵硬地抱着身高标准不撒手,无非是仗着法律没有硬性规定,贪简便,钻空子,像迪士尼这样的跨国企业,国外按年龄,国内看身高,就鸡贼得很。

而这一现状,也有待于通过司法手段去引导和震慑,推动建立统一标准,让所有孩子都能公平地享受优惠。也希望社会各界能以此契机,形成共识,共同监督,合力纠偏,别让孩子再因为“长得高”受委屈。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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