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在全省大力实施“回归创业工程”,掀起鼓励引导回归创业热潮。(7月19日《湖北日报》)这一集合民力、激发民智、释放民能之举,将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湖北的振兴崛起,注入新的巨大活力,提供不竭的内在动力
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外因和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搞活并举,二者不可偏废。既要借助外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 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突破口,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断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水平;又要依靠内力,千方百计激活民间资本,充分发挥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地释放他们的创业创造潜能。
良好的环境是回归创业取得成功的根基和保障。当前,我省长年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在500万人以上,县市在外打工人员平均达10万人左右。其中已有相当一批人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打拼,积聚了一定的资本、技术和经验,有着比较迫切的自主创业愿望。我们的政府和部门一定要把这股巨大的发展潜力引导好、利用好、保护好。要紧紧围绕引得回、留得住、能发展、快发展,多一些搞活的主意,多一些推进的办法,努力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安全放心、公平竞争、开放开明、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环境,要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政策鼓励回归创业、社会支持回归创业、民众自发回归创业的浓厚氛围,使回归创业者在舆论上有支持、社会上有声誉、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事业上有发展。
回归创业实践离不开创业文化的支撑。各级各部门要把培育创业文化、培植创业理念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积极推动群众的创业观念由“择业”到“创业”、“进厂”到“办厂”、“打工”到“当老板”的转变,努力形成千军万马回乡投资、本土创业的良好态势。要努力引导那些在外工作的经济能人摒弃“小富即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意识,树立志存高远、做大做强的思想,富而思进、回报家乡、二次创业。
“谁不说家乡好”。当我们利用亲情、乡情等千方百计实施回归创业工程的时候,一定要下大气练好创业环境内功,为这一草根经济早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提供充足的“阳光雨露”。千万切记:简单地引回了老乡人,到时却破了老乡财、伤了老乡情、凉了老乡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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