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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干部结伴自费旅游的可能性有多大

发布时间: 2008-08-04 15:48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因公旅游,往往被说成考察。远的要出国,近的也要出省,一般情况,“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可以预期。但也不时会有意外。最近的意外,是湖北省宜都市国税局9名干部前往云南,在从大理到丽江的路上发生车祸,7死二伤。
  事情一出,很多人就已经说到这是公款旅游。这个判断的准确性,我看是无可疑义,9名国税局干部结伴去做自费旅游,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都不会有。但就算是花公款,我们也不能说死了也是活该,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平平安安回家来”。因此发生七死两伤的意外,是一件悲惨的事情。对这起车祸的死难者,还是要寄托一下哀思。
  这是我的第一个态度。第二个态度,才是怎样制止公款旅游。不能说因为公款旅游出了车祸,所以公款旅游要不得,因为自费旅游也会出车祸或别的意外,你不会因此而说旅游要不得。人一动就有危险存在,旅游难免有意外。公款旅游要制止,不是因为出了车祸,而是因为公款本来就不能够用于旅游的目的。
  不过这次七死两伤的公款旅游,又不同于一般的情况。据宜昌市国税局提供的材料,这次出行是宜都市国税局党组会议通过了的,是按照宜昌市总工会安排的时间、地点,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外出考察学习。9名干部中带队的是宜都市国税局兼任工会主席的副局长,似乎可以证明这确是一次工会活动。
  按照在中国人所共见的情况,既是工会活动,那么组织外出疗养、休息、旅游,与发一张电影票、组织一场球赛一样,都是名正言顺的事情,组织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旅游,有什么问题呢,这样的旅游不用公款难道还要自费,那又何以体现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尊重?所以公款旅游,也不见得有一个就要查处一个的。在现行的意识形态之下,组织劳模旅游,可以认为是最不应该反对的一种公费旅游。“国税局劳模旅游遇车祸”与“国税局干部旅游遇车祸”,舆论反映一定大为不同,但判定事情的原委,还是得避免被词句蒙蔽,要看事情是真正的劳模旅游,还是借劳模旅游的名义另搞一套。
  现在,9名遭遇车祸的国税干部已被认定为“因公非自然死亡或受伤”。这一定性,又引起很多人反对,但我看定性是相当准确。不管是劳模旅游,还是另搞一套,这一趟公款旅游不是私自外出,而是出公差,出公差期间死伤,当然是因公。这些死伤者的个人正当权益需要得到维护。因公,只是认定一个事实,而非表彰一种行为。这里的“因公”,不是指“为了公众利益”,而是指“接受单位安排”。公费旅游只要经过了批准,出了事应算因公死伤,没有问题的。
  其实,事情就这么一五一十地讲清楚,虽然不至于皆大欢喜,至少还可以就事论事,是非明白。但又来了一个“考察”的说法,就把事情变得滑稽,而且相当地自欺欺人。宜昌市国税局说,这9名死伤的干部,是到大理和丽江“考察税收文化”。税收不能说没有文化,例如税收为民还是为官,例如要讲纳税人权利还是讲收税人权力,例如税赋由代议机关确定还是由收税者自定,就是不同的税收文化。大理丽江在自然风光、民俗风情上,都很突出,值得考察,但税收文化上有何突出之处,似乎还没有人说起,难不成这9名干部是去发掘大理丽江税收文化的处女地?
  旅游就是旅游,戴一顶“考察”的帽子,难道就有谁不认得那是旅游了吗?不是这样的。端出一个谁也骗不过去的东西,其实不是为了让任何人相信,而仅仅是为了字面上可以交待得过去。说的人也好,听的人也好,都不必相信“考察”这个说法,但只要“考察”可以通过旅游完成,那么就可以用一用。
  基于信(信仰、信念、信任)的政治学已死,基于用(实用、功用、利用)的政治学兴盛。大家都说一些自己不相信也情知不可能被别人相信的话,捏着鼻子哄眼睛,做起事来则无脸无皮,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一种公共生活。
  稿源:华商报
  作者:刘洪波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