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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维涛:南京“马路经济”值得武汉借鉴?

发布时间: 2009-06-06 14:4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全市将有1万个路边摊点有限开禁。此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摊点合法化,用“马路经济”缓解就业难。(中新网)
  “快跑,城管来了”,或许大家在网络上经常看到这样的词语,以表示对于城管的讥笑,但这里并非笑话城管的意思,而是真的城管来了。
  “一名中年男子推着简陋的推车向隐秘处跑去,车上装的是刚刚削完皮的菠萝……”笔者在光谷某地段看到此情此景;“在水果湖商业步行街,一群中年妇女拿起搽皮鞋的整套简易工具向四处散开去……”;“在洪山处天桥、在光谷处天桥、在司门口处天桥、在汉阳铜锣湾处天桥”处处都是小商贩摆摊卖东西。原本人行天桥是为市民行方便,如今却因小商贩的存在而拥挤不堪,更为影响市容市貌。
  如何解决此类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我相信这是令中国城管头痛的问题,小商贩机动性强、善于游击战,不易于取缔,所以往往城管都是突击性周而复始的整治。更为严重的是在整治过程中与小商贩发生冲突,形成对峙。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时常上演,当然这并不能把责任一概归咎于某一方。小商贩与城管的博弈,无奈于执法机关执行公权与小商贩迫于争取生存空间的博弈。
  笔者同情弱者,但又不得不说城管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又有何错?矛盾无处不在,与其驱赶博弈何不施之一地,从而统一规范管理,让小商贩合法化、正规化?
  南京“马路经济”的政策出台,可谓意义之重大,给许多城市提供了借鉴意义。正如南京出台的政策:1、根据摊点的类别在不同的区域划分;2、申请摊点符合的条件,保障每一个街道都有一处;3、再者充分提取市民意见等。(中新网)
  如此,一来提供了规范合法的路边经营环境,结束了城管围追堵截、“猫抓老鼠”的游戏;二来这是对于弱势群体尊严的重视,是对弱势群体的生存保护,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体现;三来让城市小商贩“合法化”“正规化”,大大降低了城市管理的繁琐,提高了管理的效率,是注重科学合理管理的体现,是弱化矛盾的手段。四来,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环境,缓解城市就业压力,谁说路边摊不是创业呢?
  此外,保证经营产品的卫生和质量符合规定,逐步科学有序管理,由非法经营向合法经营转变。让街路摊成为城市一条亮丽的风景线,而不再是令人头痛的麻烦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屈维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屈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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