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秉锋因腐败问题,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然而直到09年6月11日,王秉锋的人事关系仍在该县国土资源局,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还可查询其姓名。据知情人透露,王秉锋每月还在国土局领取工资。(6月11日荆楚网)
贪官“带薪坐牢”虽然荒唐,但早已不算新闻了,安徽潜山、湖北监利、云南镇雄县、湖南湘西、广西忻城县近年都发生过,情节也惊人地相似。笔者纳闷,究竟还有多少贪官在“带薪坐牢”?
一边坐牢,一边照样享受着一个在册干部应该享受的待遇,这事听起来简直是天方夜潭,天下哪有这等好事?可这等好事却在各地发生,不仅可以看出监督的鸡肋,而且也警示我们反腐败任重而道远。
其一,“带薪坐牢”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共财政的混乱、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缺乏约束,纳税人无权监督,发钱者发的是别人的钱,反正滥发、多发、错发的不是自己的钱,不发白不发,发了也白发,当然就会不负责任了,所谓崽卖爷田心不痛。这充分表明纳税人监督缺位下的一种制度性现象。可想而知,公共财政如果在纳税人的严密监督之下,每一分钱的流向都受公众监督,“带薪坐牢”是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的。
其二,“带薪坐牢” 可能隐藏着巨大的腐败。贪官被楸出判刑坐牢,老百姓拍手成快;在我们干部问责还缺乏刚性制度的情况下,贪官的同事和下级是否会睁只眼闭只眼,以防备贪官的东山再起?那些还潜伏的贪官会高兴吗?这些为“带薪坐牢”制造了环境,如果不是群众揭发、媒体曝光,那坐牢的贪官不是仍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继续领取国家财政工资?“带薪坐牢”现象疏离了干群关系,侵蚀了国家的健康机体,损害了党的形象,留下了一连串严重后果。所以对造成贪官“带薪坐牢”的责任人,一定要问责,彻查背后是否隐藏着腐败。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六合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