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长期审理婚姻案件的法官,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礼仁建议,“婚姻法”中应增加限定离婚与结婚间隔时间的内容,以防草率离婚现象的发生。而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吴丁亚律师认为,这一建议有违反“婚姻自由”之嫌。(新京报 4与29日)
我国近年来的离婚率高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随之带来的一些诸如财产纠纷、孩子抚养等问题也让不少人烦恼。法官王礼仁的增加离婚难度建议是为了防止“草率离婚”现象的发生,但是,自古以来,在人们的观念里,婚姻那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不可掉以轻心,就算随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可能发生了一些改变,但是,笔者以为,没有人会把离婚当成儿戏,从而随随便便的选择离婚,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毕竟,大多数人还是会追求幸福的婚姻,而离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甚至会影响今后的生活。造成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夫妻性情不和或者是由婚外恋造成的感情破裂,总之选择离婚那都是有原因的,但是我们不能以婚姻维持的时间长度来衡量夫妻双方是不是可以离婚了,一来给给那些盼着离婚的夫妻带来了心理上等待的痛苦,二来这样也未必能阻止离婚的发生,等时间一到,夫妻双方还是会选择离婚的。
笔者认为,为了防止离婚而增加离婚难度,那是治标不治本的看法,相反倒是会给那些准备离婚的夫妻增加不少麻烦,由谁来弥补“等待离婚”给他们造成的伤害?再说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只要双方愿意,在合法的条件下就可以自愿结婚和离婚,如此“增加限定离婚与结婚间隔时间”岂不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么?
依笔者看来,要降低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不是单纯的把离婚手续复杂化那么简单,而是应该深入分析造成夫妻离婚的主要因素,从而对症下药。要帮助未婚男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婚姻观,对于婚姻出现危机的夫妻可以给以相应的心理辅导,引导他们走出困境。至于在《婚姻法》中设立增加离婚难度还是不要得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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