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民李中平16年前买了一套集资房,在交付9万元房款之后,他购买房屋的私人开发商资金链条断裂,李中平始终没有住进自己购买的集资房。后来房子遭到法院拍卖,用以抵偿开发商的债务。“房子没了,当初的购房款理应还给我。”从当地镇政府、各级信访办,到相关职能部门、法院,能去的李中平都去过了,然而最终谁也没有帮他解决问题。(新浪网 7月31日)
上世纪90年代初,李中平揣着“买广州房,做广州人”的梦想进城打拼,16年过去了,却落得个“房钱两空”的地步。在那个年代,预交9万元的房款,对于一个普通民工来说不是一个小数字。开发商倒闭了,李中平作为购房者是不幸的。他买的是集资房,是当地镇政府下属城建企业和开发商共同建造的,那么当地政府就有义务帮助李中平解决问题,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但令笔者不解的是,对于李中平要求退还购房款的要求,当地政府却觉得“冤枉”。要知道,城建公司是凭借镇属企业的招牌集资,为购房者和开发商“牵线搭桥”,从中赚取一定的中介费。时隔多年,开发商倒闭,作为集资中介的城建公司也宣布破产,只有镇政府“依然挺立”,李中平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钱房两空,不找镇政府解决那还找谁去?再说了,李中平的付款发票是当地镇政府开的,且不说房款最终落入了谁的手,但是笔者以为,当地政府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既然这事和当地政府脱不了干系,那么对于李中平的要求,镇政府应该妥善处理才对,而不是觉得“冤枉”,拒之不理。
暂且不说当地政府要造福一方百姓,现在就事论事,镇政府也绝不该“逃之夭夭”,何况涉及到的还是群众的住房问题。国家出大力解决城市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倡导和谐社会,这在很大程度上都需靠政府来亲力亲为。李中平筹9万元钱买房却住不进房是悲剧,但是当地政府不敢作敢当,不帮他解决问题更是最大的悲剧。从新闻中,笔者了解到,李中平现在住在广州城中村的出租房里,生活很是艰苦。从90年代开始憧憬“买广州房,做广州人”,十多年过去了,李中平还住出租房,令人心寒。
李中平掏钱买房,房子没住上,最后只留下一张付款发票,这其中的关于开发商、集资中介、镇政府的种种联系是他一个普通农民想象不到的。而正是这些导致了他“房钱两空”的结局。他走遍相关部门也没人退还他的9万元钱,“买广州房,做广州人”的梦想更是遥不可及。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谁来替他维护权益,这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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